8868体育勤工助学工作实施方案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4-04-10 浏览:
为规范勤工助学工作,加强对员工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,确保公司员工勤工助学活动健康开展,保障员工合法权益,培养员工的劳动观念和自强自立精神,根据,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(教财(2018)12号)及《8868体育勤工助学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聊大校发(2019)14号)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“五育并举”,以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,通过参与勤工助学活动,让员工在劳动实践中提升综合素质,培养责任感、锻炼意志力、增强实践能力等,助力员工全面成长成才。
二、岗位设置
经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,学院现设专业技能型勤工助学、创新创业型勤工助学、公益服务型勤工助学、校企合作型勤工助学四个岗位类型,下设9个子岗位,岗位设置每学年调整一次。
专业技能型勤工助学岗位 |
教室多媒体助理 |
地理园实验田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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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楼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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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象馆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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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创业型勤工助学岗位 |
创新创业助理 |
就业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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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服务型勤工助学岗位 |
资助助理 |
团委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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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|
精图教育勤工助学 |
三、岗位管理
(1)岗位申请
依据学校审核的学院设岗数量,每学年开学初,院内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小组提出设岗申请,填写《8868体育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》,工作小组审核后,报领导小组批准,保留取消或新增院内勤工助学岗位。经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,学院组织员工进行上岗申请。
(2)岗位培训
各设岗单位教师需对员工进行不低于2学时的岗前培训,进行职业道德、安全意识教育;结合岗位需要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。
(3)岗位考核
各设岗单位教师根据员工在岗期间的工作纪律意识、劳动态度、完成任务等情况对勤工助学员工进行考核,考核等级为合格、不合格,考核结果于每月5日前及时、准确报送分管勤工助学的辅导员。所有考核均需注明员工的岗位、上岗日期、工作时间(小时数),由带岗教师签字并加盖公章,作为发放报酬的依据。同时将勤工助学工作填入劳动写实手册,记入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成绩。院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资按月计算,学校勤工助学科根据考核结果按工作时数计算员工报酬,按月将报酬直接发放至员工本人银行账户。
对考核不合格者由设岗单位向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小组提出辞退建议,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在校期间的勤工助学资格,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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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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